乐成镇县浦村委会:
我局分别以乐计投资〔2005〕138号、乐发改投资〔2005〕173号、乐发改投资〔2007〕331号、乐发改投资〔2007〕436号文件批准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建设留用地基建项目立项、村老人活动用房基建项目立项、村建设留用地追加基建项目立项和村三产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。现根据你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,经研究,同意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建设留用地基建项目列入二○○八年度投资计划。并予以下达:
一、项目名称: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建设留用地基建项目。
二、建设规模及内容:
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3918平方米,其中:住宅建筑面积29705平方米(共212户,212套,具体名单附后)、三产用房建筑面积22644平方米,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、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190平方米、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17平方米、接线房建筑面积29平方米、人行道建筑面积50平方米、消防通道建筑面积81平方米、配电房建筑面积196平方米、老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66平方米。另地下室建筑面积11438平方米、架空层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。
三、建设地点:市中心区c-c22地块和c-c34地块。
四、投资额及资金来源:工程总投资13503万元。二○○八年投资计划5000万元,财务数5000万元,资金自筹。
请接文后,严格按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、性质、内容组织实施,不得擅自改变。若确需调整,须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。
附件:乐成镇县浦村公寓式住宅住户名单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七日×××
主题词:基建 项目 计划 通知
抄送:乐清市人民政府,市规划建设局,市国土资源局,市环保局,中心区管委会,乐成镇人民政府。
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7日印发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