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虹桥镇上陶村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乐发改投资[2008]291号 |
| 发布单位: |
发展和改革局(粮食局) |
发布时间: |
2008-07-18 |
公开方式: |
完全公开 |
| 索引号: |
YQ000-A0201-2008-0237 |
公开时限: |
长期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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虹桥镇上陶村委会: 你们《关于建设村综合楼要求立项的报告》悉,经研究,同意虹桥镇上陶村综合办公楼基建项目立项,并批复如下: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,主要内容包括村双委办公及辅助用房、党员活动用房、老年活动用房、青少年(共青团)活动用房、妇联活动用房、民兵活动用房、多功能媒体室、阅览室、教育培训用房、村文化展览室、卫生室、计划生育服务室等。项目投资估算360万元,资金自筹。原乐发改投资〔2006〕648号文件中上陶村立项项目予以撤消。 请接文后,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,在年度投资计划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。 本立项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有关手续有效,逾期自行作废。
二○○八年七月十四日
主题词:基建 项目 立项 批复 抄送:乐清市人民政府,市规划建设局,市国土资源局,市环保局,虹桥镇政府,旧村改造指挥部。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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